林芝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进一步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提高我单位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林芝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先阅读《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关

林芝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

林芝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林芝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林芝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民政局查阅。

2、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请登录林芝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mzhj.linzhi.gov.cn/)。另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公开方式。 

3、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晚于3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需要市民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市民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该信息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1、受理机构

林芝市民政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林芝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广东路1号林芝市民政局203办公室

邮编:8600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30-13:00,15:30-18:30

办公电话:0894-5665650

传真电话:0894-5822561

电子邮箱:xzlzmzj@163.com

2、申请方式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林芝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林芝市民政局网站上下载。

①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直接登录林芝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zhi.gov.cn/linzhi/zwgk/ysqgk.shtml)“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专栏向林芝市民政局提交申请。

②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林芝市民政局,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包括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应当详尽、明确。

③信件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与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步骤

1、审查

林芝市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来办理申请。

3、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提供信息

市民政局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的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5个工作内提供。如需收费,受理机构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到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