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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mzhj.linzh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广东路1号林芝市民政局203办公室,邮编:860000,电话:0894-56656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着力深化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一是加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更新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专栏内容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履职依据4个、通告公示2个、财政预决算6个,及时更新领导相关信息。二是通过发布动态、公示、答疑等方式,增强民政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全年累计发布信息117条,较全面地反映了市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受理公开答复数0件,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主动收集各业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按要求上报。二是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凡是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办公室登记审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2023年度网站发布民政动态93期,民意征集1次,网上调查1次,安全监测评估4次网民留言5条,按需回复5条;二是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林芝民政”2023年发布信息630条,网民留言10条,按需回复10条。积极发挥便民利民作用,主动回应市民关切,宣传我市民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保障。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群众监督,做好自查自纠,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全年共组织政务信息公开集中排查整改3次,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欠缺,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需要进一步完善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探索运用图表、视频等形式展现,使发布的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