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民政局网站(www.mzhj.linzhi.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广东路1号林芝市民政局203办公室,邮编:860000,电话:0894-566565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林芝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自治区、林芝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

(一)主动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更新发布了年度计划规划、财政预决算、领导简介等。本年度还重点突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方案、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流程和民政公告,共发布13条公示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受理公开答复数0件,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原则。认真做好公开信息发布台账记录。严把政治关、保密关、程序关,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准确真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2021年度网站发布民政动态186期,受理回复网民建议意见3条,在线征集2次,安全监测评估4次;二是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林芝民政”2021年发布信息339条,积极发挥便民利民作用,主动回应市民关切,宣传我市民政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定位不够精准,供给的信息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理念和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条例》的理解和适用把握不准,存在个别栏目主动公开信息不充分的情况。

改进情况:一是着力做好主动公开,加强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力度,围绕我局“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的实用性和服务性;二是强化业务人员思想意识,提高业务人员业务素质,组织人员学习掌握《条例》内容,提高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加强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